傳感器的定義
國家標準GB7665-87對傳感器下的定義是:"能感受規(guī)定的被測量并按照-定的規(guī)律轉換成可用信號的器件或裝置,通常由敏感元件和轉換元件組成".傳感器是一種檢測裝置,能感受到被測量的信息,并能將檢測感受到的信息,按一定 規(guī)律變換成為電信號或其他所需形式的信息輸出,以滿足信息的傳輸、處理、存儲、顯示、記錄和控制等要求.它是實現自動檢測和自動控制的首要環(huán)節(jié)。
傳感器的分類
①物理類,基于力、熱、光、電、磁和聲等物理效應②化學類,基于化學反應的原理.③生物類,基于酶、抗體、和激素等分子識別功能通常據其基本感知功能可分為熱敏元件、光敏元件、氣敏元件、力敏元件、磁敏元件、濕敏元件、聲敏元件、放射線敏感元件、色敏元件和味敏元件等十大類(還有人曾將傳感器分46類)。
②可以用不同的觀點對傳感器進行分類:它們的轉換原理(傳感器工作的基本物理或化學效應);它們的用途;它們的輸出信號類型以及制作它們的材料和工藝等.根據傳感器工作原理可分為物理傳感器和化學傳感器:二大類:
傳感器工作原理的分類物理傳感器應用的是物理效應,諸如壓電效應,磁致伸縮現象,離化、極化、熱電、光電、磁電等效應.被測信號量的微小變化都將轉換成電信號。